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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旅游有限公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關于選聘清產核資中介審計服務機構的公告

  • 編輯: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
  • 來源: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
  • 閱讀:4348次
  • 時間:2021年05月18日

摘要: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我司”)就以下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選聘清產核資中介審計服務機構進行釆購比選,現(xiàn)誠邀貴公司參與比選。

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(以下稱“我司”)就以下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選聘清產核資中介審計服務機構進行釆購比選,現(xiàn)誠邀貴公司參與比選。

  1. 項目名稱: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選聘清產核資中介審計服務機構

  2. 釆購主要內容:

    就我司100%控股的三家子公司開展清產核資審計工作并出具清產核資報告。

    三、資格要求

(一)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公司,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

(二)具有相關經營范圍。

(三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。

(四)企業(yè)信譽要求:能自行提供企業(yè)信用情況的證明材料,證明材料以全國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www.gsxt.gov.cn網站中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(yè)名單”查詢結果截圖為準。

(五)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參選。

四、報價要求

比選申請人按照本項目采購預算下浮報價,超過預算報價視為無效投標處理。

五、比選工作組織

本次比選工作將由采購人組建專門選聘小組進行比選。

六、比選響應文件的封裝及遞交

(一)比選響應文件須提供正本1份,副本1份,須在比選響應文件封面標明“正本”和“副本”字樣,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廢標處理。比選響應文件裝訂后用單獨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,在信封封面標明項目及公司名稱,并寫明日期。

(二)比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20日17點前,請在規(guī)定截至時間之前將文件遞交至以下規(guī)定地點:

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(qū)國興大道5號海南大廈42層

七、保密要求

為保護本公司合法權利,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,請貴所勿將本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材料提供給任何第三方。

八、聯(lián)系方式

比選人:海南省旅游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

地址:海南省??谑忻捞m區(qū)國興大道5號海南大廈42層

郵編:570000聯(lián)系人:吳亞云    電話:0898-66185089